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每年由《人民法院报》编辑部评选。入选标准是中国“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、公众关注度高、案情疑难复杂、审理难度大,或是审判结果具有重大突破或借鉴作用的刑事案件。” 2020年后,不再评选十大刑事案件,转为评选包括刑事、民事、行政案件在内的人民法院十大案件。 2014年十大刑事案件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再审案 昆明“3·01”严重暴恐案 招远涉邪教故意杀人案 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受贿案 福建终审宣判念斌无罪案 首起在华外国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 刘汉、刘维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“秦火火” 诽谤、寻衅滋事案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