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森浩故意杀人案,2013年4月发生于复旦大学枫林校区。同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、住同寝室的林森浩与黄洋因琐事发生矛盾,林森浩于3月31日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实验室取得剧毒化学品N-二甲基亚硝胺原液并随后投放至寝室的饮水机内,黄洋翌日(4月1日)饮用该饮水机的水后感觉不适遂前往中山医院就诊。
由于病因不明,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黄洋病情却持续恶化,最终于当月16日下午15时23分抢救无效不幸去世。
2014年2月18日,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。2015年12月11日,林森浩在上海被执行死刑。
被害人黄洋
黄洋(1985年8月15日-2013年4月16日),四川省自贡市荣县人,家中独子。父母均为下岗职工。黄洋高中就读于荣县的荣县中学。2004年首次参加高考因分数未达理想学校分数选择复读。2005年第二次高考以690分进入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专业学习,2010年转入临床医学专业,并获得直研进入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耳鼻喉科的机会。读研期间黄洋曾接受学校的特困生奖助金。黄洋在事发前刚获得直升博士生的机会,考博成绩为耳鼻喉科第一名。
加害人林森浩
林森浩(1986年10月17日-2015年12月11日),广东省汕头市人,家中排行第三,有两姐姐一弟一妹。父亲在服装厂打工,母亲从事废品回收工作,并患有心脏病。
林森浩高中就读于潮阳一中,2006年考入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。2010年免试进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攻读研究生,并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见习,专业为影像医学与核医学。
黄洋事发前居住在复旦大学枫林校区西区20号楼421寝室,与林森浩为同一寝室室友。
下图是林森浩
废除死刑争议
2014年5月,由复旦大学177名学生(65人来自法学院、35人来自医学院、另外77人来自其他学院)联合签名的《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“死刑”请求信》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,另有一份《声明书》。两份文件建议上海高院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生路,让他洗心革面,并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。请求信中以“世界上已经有127个国家废除死刑”所为辩护理由之一。但受害者黄洋的父亲表示不接受请求信的内容,有观点认为学生为复旦投毒案凶手求免死是干扰司法。
被指隐身事后的推动者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谢百三,在5月12日承认参与此事,并称“他们(指网络上的批评者)关心的是杀不杀林森浩,我们则希望通过个案逐步推动死刑的废除”。本案二审后,中国大陆地区死刑存废的问题引起社会关注。
2014年12月12日储殷于《中国青年报》就本案发表文章反对废除死刑。反方论点认为中国目前制度是属于半废除死刑状态,也就是“慎杀”的观念才是世界最先进制度,不必盲从一些欧洲国家误以为跟他们一样才是进步,不能让他们垄断了进步的解释权,现行司法很大程度将死刑与否交与被害人家属意见,若能取得家属原谅有很大几率免死,但复旦一案嫌疑人直到二审还是主张投毒是愚人节开玩笑,但法官问他“若是开玩笑,此一行动的笑点到底在哪?”这一关键问题,他却无法回答,因此被认为是狡赖到底无认罪悔罪,也因此得不到被害家属谅解,没有不判死刑的理由。
老虎笔记很认同储殷观点。
文章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