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1990年王德辉绑架案
王德辉(1934年9月9日—1999年9月22日),男,籍贯浙江温州,生于上海,香港企业家。王德辉自少与妻子龚如心来往,与龚如心结婚后接掌华懋集团,与妻子把家族生意转型为一家以房地产为主的公司。两人结婚后无子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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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8年到香港定居,1960年接掌华懋集团并一直执掌董事局主席一职。1990年4月10日被绑架后至今下落不明。1999年,香港高等法院宣布他在法律上已经死亡。
王德辉绑架案
王德辉先后两次被绑架。1983年4月王德辉与龚如心,如常驾车离开山顶百禄径寓所上班,途中被数名枪匪绑架,勒索1亿美元,王被放入一个大冰箱运回“参窦”,龚则获释返家准备赎款救人。龚如心依绑匪指示,将1100万美元现金经洗钱手法汇到台湾,但被警方查扣,而在香港的绑匪也全部被捕,王德辉因此获救。
七年之后,退休香港警署警长锺维政翻阅以前的案例,发现当年歹徒手法高明,因在几处重要环节上失手,才会被捕。他认为,如果由他出马,弥补当年疏忽之处,用同样手法再一次绑架王德辉,就一定能够得手。1990年4月10日,王德辉在跑马地马会打完壁球后回家途中,再度被绑架,绑匪不但不怕警方录音、监听,还公然在《东方日报》、《星岛日报》上刊登广告,指名要龚如心与他们连络,龚如心两日后接获绑匪勒索10亿美金,第一期款6000万美元。
香港警方在1991至1993年先后拘捕6人,匪徒将2.6亿港元赎金透过地下金融汇往台湾,被法务部调查局主动查获。部分疑犯对调查局供称王在1990年4月13日被香港远洋渔船载至公海并被推下海,自此下落不明。
于香港被捕的匪徒分别被判监5年至16年不等,而被台湾查获的共犯陈麒元(调查局驻港情治人员)、锺华(香港沙田人,中国大陆偷渡到香港)和锺志能(锺维政之子)则在台湾被控“掳人勒赎罪”。根据当时有效之中华民国刑法特别法《惩治盗匪条例》第二条第一项第九款,掳人勒赎罪处唯一死刑,但由于香港已废除死刑,在香港的主犯不能被处死,为免出现共犯被处死但主谋只需判监的情况,故有关方面判处两人无期徒刑。不过,主谋大圈仔黄寿至今仍然在逃,另一主谋退休警署警长锺维政则于2020年在泰国逝世,终年85岁。
王德辉遗产案
其妻龚如心和家翁王廷歆就王德辉遗产的争夺案,香港终审法院5位法官在2005年9月,一致裁定推翻下级法院的裁决,龚如心上诉得直。经过8年诉讼,龚如心成为王德辉港币400亿遗产的唯一承继人。
始末
1997年5月26日,王德辉的父亲王廷歆入禀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,要求法庭宣布他失踪超过7年的儿子已经死亡,颁令执行他在1968年立下的遗嘱,龚如心提出反对(案件编号HCAP6/1997)。1999年1月14日,高等法院上诉庭基于王德辉法律上并未死亡﹐撤销王廷歆的申请(案件编号CACV24/1998)。
1999年6月,王廷歆入禀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,申请宣誓证明王德辉已去世,于9月22日获得批准。
2001年7月28日,在香港漫画节《小甜甜NinaNina》画册签名会上,龚如心表示自己已立下遗嘱,除了预留照顾(家中的)老人外,其余皆会捐给“华懋基金”作慈善用途。按当时报章报导,其资产估计约值三百亿港元。同年8月6日,王德辉遗嘱认证案正式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开审,涉及王德辉的两份遗嘱:一份在1968年订立,遗赠所有财产予王廷歆,而另一份在1990年失踪前订立,遗赠所有财产予龚如心。(案件编号HCAP8/1999)
2002年10月15日,案件审结,原定6星期的审讯最终用了共172天聆讯,创下香港民事诉讼纪录。11月21日,法官任懿君裁定王廷歆胜诉。同年12月11日,龚如心应商业罪案调查科邀请,协助调查有关她涉嫌伪造遗嘱一案。其后,警方正式拘捕龚如心,她获准自签500万港元保释外出。警方亦到华懋集团的办公室搜查,并且捡走部分文件。12月28日,龚如心入禀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。
2003年9月29日,案件在高等法院上诉庭开审。(案件编号CACV460/2002)2004年6月28日,上诉庭以2比1票数驳回龚如心提出的上诉,其中法官王式英裁定上诉得直,而法官杨振权、袁家宁则裁定驳回,但3名法官皆指没有证据证明龚如心亲手伪造王德辉的遗嘱。
2004年11月17日,龚如心获上诉庭批准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。2005年1月28日,龚如心被控以伪造、使用虚假文书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三项罪名,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,准以5500万港元现金保释候讯,打破香港历来涉及刑事案件的女性疑犯中,保释金额最高的纪录。(案件编号ESCC496/2005)
2005年7月11日,案件在终审法院开审,5名法官包括常任法官陈兆恺、李义,及非常任法官列显伦、鲍伟华、施广智,案件编号FACV12/2004。同年9月15日,龚如心胞弟,任职医生的龚仁心在其诊所所在的商场外遭4人袭击,其饲养的一只唐狗亦被打至重伤,嘈吵声惊动商场保安员而吓退匪徒。龚仁心相信他们意图绑架。
2005年9月16日,终审法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龚如心胜诉,龚如心得到估计逾400亿港元遗产。同年12月3日,基于终审法院的判决,以及在遗嘱上找不到龚如心的指模,律政司撤销对龚如心的所有检控。
2007年4月13日,龚如心死后,其家属以王德辉名义在报章刊登龚如心的讣闻。
成龙电影《重案组》
《重案组》是1993年上映的一部香港电影,由黄志强执导,动作巨星成龙伙拍金像影帝郑则士主演,改编自1990年王德辉绑架案。本片入围第30届金马奖及第13届香港电影金像奖共十项提名,最终夺得金马奖最佳男主角(成龙)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剪接。
身为探长的洪定邦服务皇家香港警察队三十多年,才干超卓,但却无缘升职。眼见临近退休,决把心一横,勾结贼人绑架富商王一飞,勒索六千万。警方派陈帮办负责调查,就在调查过程中,洪定邦的犯案者身份被陈帮办识破,只好千方百计,阻止陈帮办搜集证据......
《重案组》的结尾为什么烧掉了人质的钱包,还有片尾字幕是什么意思?
结局是王一飞夫妇不想再面临绑架的威胁,决定离开香港去外国隐居。烧掉的不光是一个钱包,还包括王一飞的所有证件,表示社会上就再也没王一飞这个人了,他可以安心去外国了。
这电影是以现实中的“王德辉绑架案”为原型编剧的,片中的人质王一飞就是王德辉的翻版。片中王一飞一直在强调的“他上次被绑架”,指的是现实中王德辉1983年被绑架的经历。现实中王德辉一直生死不明,绑匪声称已将他抛入大海。电影里也影射了扔入海这个情节,绑匪为了躲避大陆公安的搜查,把王一飞扔进了海里。
不过电影嘛,毕竟剧情不能太黑,但又不可能把结局设定为王一飞获救,然后回家继续正常生活。毕竟现实中原型王德辉可是一直都下落不明的。所以就把结局设定为王一飞隐姓埋名移民了,这样就和现实中的案件经过吻合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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